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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预览: 会计委派制是由政府部门或产权单位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,并对他们的任免、调遣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,委派会计则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,通过会计核算参与单位内部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。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够规范会计核算,加强会计监督,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。著名会计学家瓦茨和齐默尔曼说过:“没有十全十美的理论”,会计委派制理论当然也不能例外。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不足 容易忽略会计的管理职能。会计委派制的目的是监督。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、福利待遇游离于企业之外,会计主体不再是企业,而是会计委派机构,受派会计人员很难站在企业的角度行使管理职能。因此,会计委派制在加强了会计监督的同时,忽略了企业会计的管理职能。 委派会计的工作易受企业经营者控制。会计的职能是反映与监督。在委派会计情况下,委派会计与单位的其他人员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地位,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判断作为入账依据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。而处于信息优势的企业经营者要想控制会计信息,有可能采取诸如“要什么会计信息就提供什么原始凭证”的行为,使委派会计人员难以发挥对企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职能。 …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