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
为了进一步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制度,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保证财政决策和财政工作法规化、民主化和制度化,特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。 一、议事原则 (一)坚持讲政治原则。党组议事必须牢固树立讲政治观念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坚决执行县委、县政府的指示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财政法规和财政政策,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关系,保证政令畅通。 (二)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对重要工作、重大政策、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,党组会议召开之前,党组成员应就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为党组会议决策提供真实依据,以避免决策出现偏差或失误。 (三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党组在讨论决定问题时,应充分发扬民主,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,以保证决策科学、民主、正确。表决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。对一些问题如果意见分歧较大,而且时间又容许,则缓行表决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。 (四)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。对事关全局、属党组议事范围的问题,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,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。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,党组成员应按分工和职权范围坚决执行。在执行中如遇到新情况、新问题,应及时报告党组研究解决。 二、议事范围 (一)传达学习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传达贯彻县委、县政府及财政部、省财政厅、市财政局的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,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。 (二)讨论决定财政发展规划、财政体制改革、财政政策变化和调整;研究制定财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制度建设。 (三)讨论决定本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、监察工作,研究决定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。 (四)讨论决定班子成员分工。 (五)讨论决定干部职工任免、调动、交流、轮岗、录用事项和干部奖惩。 三、议事程序 (一)党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如遇重大问题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。 (二)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,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。 (三)党组会必须有一半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,讨论干部任免,必须有三分之二党组成员到会才能召开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,必须向书记请假。党组书记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党组会人员。 (四)表决时,赞同意见应超过半数以上才能做出决定。 (五)党组会议决定事项,应指定分管领导,要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。 (六)党组会议必须由专人负责纪录,记录内容要完整、真实。 四、议事纪律 (一)作出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,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,在言论和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。 (二)会议决定的事项,党组成员按各自分工执行,重大问题、重要工作的执行结果必须向党组会议报告。 (三)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在未公布之前,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。涉及到人事工作的讨论,不能将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向外更不能向有关当事人泄露。如有泄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,一经查实,按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 五、本规则从发文之日起实施。 |